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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我区社会保障资金270.72亿元,较2017年增加了59.02亿元,增幅达28%,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安居富民等各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各族人民。
据悉,该项补助资金包含医疗卫生补助资金73.93亿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8.4亿元,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2.89亿元,促进就业补助资金11.6亿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等其他社会保障补助资金123.9亿元。
此项补助资金,预计在2月上旬按程序陆续拨付全疆各地,以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资金拨付后,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另外,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中央下达新疆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中,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医疗卫生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均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