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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资讯】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落地新疆 文稿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6  打印】 【关闭窗口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玉召 通讯员夏高森报道)记者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日前,石河子市鑫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伊犁高广建材有限公司、喀什润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家企业分别收到留抵退税款,成为2019年新疆首批成功办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业务的企业,标志着该政策正式在新疆落地。

  2019年8月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4个行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按月申请留抵退税。

  从事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的石河子市鑫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在2018年国家试行一次性留抵退税政策时,就成为首批受益企业,收到了2728.33万元的留抵退税款。2019年,国家继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政策倾斜力度,该企业收到留抵退税款22055.06元,成为我区首批拿到增量留抵退税的企业之一。

  据悉,按照原先的留抵退税政策,企业一年最多只能退两次税,而该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每月申请退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的速度。同时,该政策对于每个月的增量留抵没有金额限制,为企业加快研发、产品改进和技术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

  新政实施后,自治区税务局深入开展宣传辅导培训,精心做好系统测试、退税测算、风险筛查、业务受理、审核分析等基础工作,精准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政策,真正减轻企业负担,盘活资金链条,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行稳致远,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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