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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界联合检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外交部相关要求,现将报请外交部初审并反馈确定的中国国界联合检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2月5日19:30前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当告知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991—6176757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226号
邮编:830000
自治区外事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中国国界联合检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先进个人
杨卫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