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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实施方案》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 文稿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30  打印】 【关闭窗口

       新疆日报讯(记者晁瑾报道)《自治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实施方案》针对全区全科医生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学科建设等方面出台激励机制,增强其服务能力和职业吸引力,夯实基层医疗服务,推进“健康新疆”建设。

  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乡镇卫生院现有全科医生1437名,缺口2301名,制约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开展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针对这些短板,《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至2020年,我区将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实现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总量达到7000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2名全科医生。

  《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将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鼓励新疆医科大学等高等医学院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

  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同时,继续实施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力争到2020年我区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

  《实施方案》提出,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内部绩效工资分配需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补充人员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岗位,对经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为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实施方案》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对于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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